長時間喝WHISKEY,舌頭快麻痺了。
一直陪在我身邊的,是大我6歲的堂哥。
他過著問心無愧的生活,伴隨著一些年輕人做不到的覺悟、一個交往3年的女朋友。
『 你癡癡的等一個人,你等是你家的事,他領不領情是由他決定,你一定要這麼傻麼? 』他說。
『 感情可以比喻成養雞的人跟雞的關係。不一定一次只養一隻雞,可以3隻5隻。雖然這樣說,但是你一次只吃一隻。肉酸了、老了,就換吃另一隻。你一次只養一隻,花了生活中全部的時間去養他,後來被別人給吃掉了…你怎麼想?再說,你怎麼知道他只養了一隻雞? 』
問題是,我並沒有想去養其他雞的意願。
可能是我自己本身的問題,總之,我並沒有辦法喜歡一個人之後再去喜歡別人。
除非,這個人我並不很喜歡他。
令人驚訝的發現,跟我一樣概念的人在我身邊的人只有少數幾個,屈指可數,其餘大部分的人都可以隨時喜歡很多人,少數這幾個人常當『好人』,剩下的除了運氣糟糕點的,大多是讓另一個人當『好人』。這…我覺得…實在很難解釋。
該不會要用【 進化 】來形容吧…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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